您好,我是国企一名正式工人,2005年参加工作至2017年,由于公司要破产,效益不景气,与公司领导协商,公司给交保险,不开工资。我自己做点买卖,2019年公司破产,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赔偿金吗
回答数:2451
你好,这种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而不是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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