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通知 开庭日期:2018年05月18日 开庭时间:10:00 开庭法庭: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法院 案由:佰*金融贷款诈骗 被告:赵硕(男) 身份证号3210181199608164913 户籍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兴隆镇弓匠堡子村起源于160号 被告证人:单宇 赵志发 以上出庭人员已通过我方调查取证,并经过法院认定,现予以公布。以上人员需携带答辩状.贷款合同,身份证原件,传票等按传票上的规定时间准时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将联合被告人当地派出所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负责律师15668378770以免给你个人及家庭带来不必要负面影响及责任。
2018-05-11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