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YY创作,就想让人们看到我这个角色的定位和能力,在作者不知道的情况下,让人们连想起来他的角色,算不算“对台戏”
2023-07-13 18: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您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扮演某个角色并以该角色的形象进行表演,意在让人们连想起他的角色,可能构成对作者肖像权的侵犯。因此,这种行为可能涉及肖像权纠纷,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方可进行。 然而,在具体情况中,还需结合其他实际因素,如您对角色形象的使用方式和目的、是否具有商业性质等来综合判断问题。如果具体情况中存在其他因素,我们需要进一步补充详细细节以便能够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对台戏的行为。 请注意,我作为一名律师提供的回答仅供参考,具体解决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与法律专业人士进一步讨论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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