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司两个月了 ,当初说好试用期第一个月2500,往后3000算起。公司一直没跟我签署劳动合同,一直也没有发工资,直到有天公司领导叫我跟我说要给我调整薪资调低,我想辞职,但是公司领导说辞职的话后1个月的工资不发,就发第一个月的工资,辛苦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可以吗,我该怎么办,总跟觉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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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满一个月不到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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