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原告方我妈妈的女儿,是这样我要描述的问题很长也很复杂,请你耐心的看完。2012年年底我妈妈和我的继父登记结婚,2013年我继父给我们母女在村里落户成为正式村民,当时我继父和村委会签有一份协议,这份协议明确约定,我们母女享有永久正式村民待遇待遇,是这样我们村里的村民分为两种,一种正式村民一种是代管户口,正式村民待遇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款过年和过节的福利等,我和我母亲落户的时候土地已经被征用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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