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招聘会上参加了一家企业 之后去了那边一天 感觉环境不是很好 路程也太远 就不去了 也没有签立任何合同 之后第二天学校找到我说是我影响了学校的名誉 破坏了校企利益 以这个人为理由处罚我们 论文降一个档次 实习手册上加 该生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取消所有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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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样的处罚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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