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工伤保险基金是按提供的发票全额先行赔付,还是根据社保规定,有在医保范畴的用药才赔付呢?

2019-07-09 11:0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应该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规定全额赔付的

2019-07-09 11:29:1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693今日律师解答 51212

相关推荐
rec黄金树理财合法吗 1回答
在法院起诉的材料丢了 1回答
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回答
合同纠纷 想协议解除 1回答
你好,我是一名暑假工,我在餐饮业打暑假工,干了七八天,我同学帮我辞职的,老板当时说知道了,现在去要工资,老板说我擅自离职,请问,我能要到工资吗? 1回答
被法院起诉了但是有一套房子没有被封还可以卖吗 1回答
女方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分户,自己做户主,签字拆掉我的房子吗 1回答
个人档案里面没有劳动合同 1回答
夫妻为了逃债离婚后又打款给对方这是什么意思 1回答
金融借贷利息能否超过借贷本金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