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热力公司工作,由于工作的原因单位分成三个部门,公司、所部、班组。这三个部门分别都有各自单独的办公地点。我在最基层的班组工作。有一次班长让我去所部送文件,我骑自行车去所部送完文件回班组的途中撞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之后报警交警判我全责,然后把对方送到医院发现他肱骨骨折。目前以经和对方私下和解,赔给对方7万元。我可不可以要求单位给我一些补偿。

2019-12-11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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