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去世前,叫子女取钱,作为看病日常生活开销,一审法院认同该钱款已花费完毕,对方上诉,中院驳回原法院重审,说四个月去掉医院费2万,还剩余6万,四个月发的太多,没有举证说明,钱是怎么花的,我想问一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会怎么办?生前叫去银行取的钱叫遗产吗?
回答数:4185好评数:25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01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47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