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打算过一辈子,男方把卖房子30万给女方,男方住女方家5年,并计划生前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男方去世,女方可以不还男方父母子女这笔钱吗?如果女方当时没要这钱,过后男方分几次赠予女方,男去世后,他家人来要,怎么办,可以不还吗?

2019-04-28 13:0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这可以认定为恋爱期间的赠予,已经交付对方,赠予生效。

2019-04-28 13:08:2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570今日律师解答 49977

相关推荐
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可以为一个合同吗 1回答
你好不写还款日期的借条怎么写 1回答
你好,由于有特殊情况回家、厂家不发工钱。还压45天工资、这个合法吗? 1回答
知道别人手机号可以查到家庭住址吗 1回答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就是我弟弟以前行为寻衅滋事判了一年半 服刑出来后在外面上班了半年没有违法犯罪 但是又查出来了他两年前和别人持携聚众斗殴 但是双方没有伤亡 这样他会坐牢嘛? 1回答
罚金怎么交,需要到哪里去交呢?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委托人委托 我去拉饲料,我替委托人打欠条,由于委托人未还料款,料厂连我一块起诉,我应怎样做? 1回答
您好 我想问一下家人被非法拘禁应如何处理 1回答
前段时间捡到了一部手机 现在警察找我 属不属于犯法 1回答
男女恋爱期间,男方把房子卖了,钱送给女方,男方意外去世,女方用还钱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