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5月入职上个公司,2018年11月被辞退,没有任何理由。失业险交了4年,但是到现在一直推脱不给办失业金申领手续。2、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说是半年后给。3、档案也不给办理转移,也说半年后办理。4、2017年7月入股,说离职后不再享有分红,但是股金半年后返还。5、合同期内辞退,只补偿一个月工资。这些是不是都是违反劳动法的,想咨询一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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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辞退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离职后的工资应当按月在职时方式支付。档案也应当离职时即办理。退股金前应当一直分红。合同期内辞退,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约定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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