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原因是女方出门打工不能经常回家)。女方同意,条件是3个孩子归女方,男方付3个孩子其本生活费,男方不愿意付。如果走法律程序,能判男方什孩子的生活费吗?能付多少?(男方原来在煤矿上班,前两年买断工龄闲在家里,但有存款,具体数目不知道,女方在乡镇卫生院打工,月入两千零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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