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相关问题。。
2023-07-16 20:14问题:劳动纠纷相关问题 根据你提供的参考法律条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我会就劳动纠纷相关问题给出以下回答。 1.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限是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拒不履行支付职工社会保险金义务发生的纠纷。 3. 在劳动争议解决方面,劳动者有哪些途径可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对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起诉讼的部分劳动者,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5. 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增加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请求?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的,如果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属于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这是根据提供的法律条规给出的关于劳动纠纷相关问题的回答,请您参考。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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