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职不降薪,理由是公司大环境不好,希望员工配合。明确指出不是因为我个人工作失误或不胜任。从副经理降为主管,业务工作不变,管理职能被剥夺。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n+1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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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种情况如果没有降低您的薪资待遇,是合法的内部经营调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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