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两夫妻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我父母出资付的首付,产权证写我一个人名字,由两夫妻共同按揭还房贷。当时到公证处做了公证,公证这套房子属于我的个人资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现在要离婚,请问这套房子法院会判给我一个人吗?我老公分不到这套房子的任何资产,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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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房子是会判给你的,但共同还贷部分是需要付一半的钱给对方作为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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