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客户是海珠区中大市场的,欠我9965元货款有一年半了,一直各种理由拖欠,后来直接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玩失踪。我通过微信群发信息找她。现在以此理由说我侵犯她名誉权。不给我钱。一直拖要我起诉她。我怎么才能起诉她。我并未发布诋毁,造谣的话。有提欠钱找不到人,有认识的转告一下。这样侵犯她名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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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没有对方的户籍信息或者现居地地址的,建议向对方的亲友或者同事打听清楚,再向法院起诉,不属于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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