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家:您好! 事件大概在2018年的5-6月,一年后派出所传唤我,才知道对方一女士诬陷我在她拉架时,我伤害到她,警察传唤我三次,第四次让我交10000元押金。后由公安局将该案件移交检查院,检察问我是否和解(对方索要5—6万块钱),本人没同意,双方打打架较为激烈,又经过补侦、延长审查等,现通知本人明天到检查院签字后提起公诉。本人想知道案件最严重程度我会受到什么处罚,是否需要找律师来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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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好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去了解情况,律师根据案情给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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