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妨碍公务被行政拘留五天,当天晚上1点多带我去医院体检,公安局并向我父母索要了900元体检费,当时还说多退少补,因为我上网查询应该由办案机关承担体检费用的,现在我已经被释放也没收到体检收据,请问这部分费用具体是由谁来承担,如果追讨公安机关否认的话(因为当时没想着要收据)可以向公安局以外哪个部门申诉 同时如果公安机关因为我们索要回体检费用再次因为妨碍公务刑拘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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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再合理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复议申请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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