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一日左右,刘某从网上联系我,让我去他那里工作,说好工资为3500,工作30天,从七月十六开始,至八月二十日,总共工作23天,因为中间请了假,这个他是允许的,而且提前结束工作也是他说的,最后连同他让我我女朋友一起过去工作的天数,加上应该给的报销,一共是4235元,本来说八月15号给,后来说我没从那里待够足够的时间,一直要工资不给,到后来(19号)给了一半,说剩下的23号给,但是到今天,也就是29号,每天发消息也不回,电话不接,拒绝接听,回了两条消息也只是问我工作交接完了没有,他要的三个片子(本来只拍了一个)和素材,还有他的设备充电器都给他了(今天确认过他的设备充电器已经被他取走了),到现在也不回消息,不接电话,请问应该怎么办
2019-08-29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