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河北宏鑫开发的境门华府小区买房,交了首付,给了选房确认书和收据,房子一直没有建,开发商违约,中间又签了开发商违约赔偿书。房子在2017年11月左右盖好。 在2018年4月,去售楼处办理房屋贷款手续,跟开发商争吵,打了一架,110派出所警察出面处理协调,出了调解书。双方签了字,然后就回家了。2018年9月,12月联系开发商表达要交全款拿钥匙,开发商均以4月份打架的事为由,一直不给办理
回答数:3
打架和交房是两回事,开发商以打架为由不给办理,没有依据,可以根据相关合同要求对方履行交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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