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这干了二十一天我因为有事提前给老板找来人老板不要,他跟我说的二十号走到今天还是不让走,说等三天我实在有急事等不了,能结工资走人吗
回答数:1847好评数:303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即可。如果三十天后单位不同意,可以将工作准备好交接,向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写明提前三十天已告知离职。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88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13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