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多了,孩子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判给女方,但是也写明了可以随时看望孩子。孩子目前目前以各种理由不让看望孩子,或者称只能在其母亲家中看望,并予以监视不能带走。请问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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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受到侵犯,受侵犯一方有权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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