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东信二分厂与一分厂合并,公司安排二分厂员工去一分厂上班,不去的话公司有补尝金吗?在本市,只是河东和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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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补偿金。两个分厂合并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没有过错,安排员工去另一分厂工作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没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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