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于2016年3月在眉山领地国际公馆签了在16栋认购协议书,也交了首付款,说是当时4月签合同,但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没有签正式合同,现在开发商说没有16栋了把16栋的两个单元变成了8栋和9栋,现在开发商说要多补20平方的钱,按现在的开盘价补,要补十七八万,当时在认购书上也写了房屋面积的,我想问像现在这种情况我可以不补吗?现在他让重新签个认购协议,现在的协议有把多的面积写上去,当时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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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初合法签订认购协议书是按协议处理的,当初约定房屋面积是按约定履行的,现在对方要求加钱是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您可以不补,您和对方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当时对方没有预售许可证是无权售卖的,当是当初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和对方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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