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了,不跟你续签合同,请问有什么补偿吗?2.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请问有什么补偿吗?3.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请问合不合理?
回答数:2057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437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65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