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去年公司找了个借口给我办理了退工,但安排我工作照做,工资照发,社保让我自己交。不久公司因非法经营被调查,我被刑拘1个月。因为我并不知情,且不是主要人员,只是个打工的,我被取保候审。取保出来后我停止工作了,公司也彻底停摆了,但我停工期间工资一直照常发。其实我更希望公司一次给我赔偿。突然公司通知不给我发工资了,并且没有任何赔偿。这种情况我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应该怎么算赔偿?我入职10个月的时候被非法退工,退工后照常干了1个月,被刑拘1个月,取保后陆续领了2个月工资,现在还在取保期间,案子还在检察院已经3个多月了,结案不知道啥时候。
2018-01-05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