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一个长者,在一起10来年了,但没有证,他人很好,我也没让他立遗嘱,他有病去逝了。丧葬费他子女不同意给我。但住院钱加上丧葬费都是我拿的。我能起诉他们吧。今年的丧葬费补住多少,他折上是3800。我一直陪他一个多月。从去年10月份,我就陪着他。陪护费精神损失费,应该给我吧。他们一点都不尽人意。这种壮况,我能起诉他们吗?看病收据,我都有,那些在他们手里,当时我不想给他们的,但看老者的面,让他入土安息吧。
回答数:12
根据法律规定,你们的情况属于同居,你能主张的是:医疗(包括住院期间的一切个人承担的部分)费,丧葬费,陪护费。
回答数:38
1,如果老者看病住院发费比较大,费用是可以追回的,去医院打印票据2,精神抚慰经无法支持4,丧葬费很难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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