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厂里欠薪三四个月,社保金缴纳已经中断长达22个月了,我已经向仲裁院申诉了,但结果没出来。7月5日厂里给我们放长假到10月31日。厂里突然在10月18日给我发了通知说在31日前回厂上班,工作岗位另外安排。这通知明摆着要我们几个已经仲裁了的员工回去,是有一个逼我们,知道我们不愿意接受厂里的老板的经营管理方式,要我们自动离职或辞职。这样一来,厂里想在从中在仲裁中省下员工的工龄补偿金。我们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狠心的老板,我想问的是我们在仲裁期间,我们需要回去厂里上班吗?我们怎样才能应对这个通知呢?
2018-10-19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