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因修大件路,征用了我们村10组31.18亩土地,给了16个(农转非)指标,每一位(农转非)人员由国家统一将占地安置补偿费给买了社保。另外村组又将每一个(农转非)指标买8万元,共计活得128万元。上次咨询了专家苑律师,认定这笔资金属集体所有。但村干部将这笔款主观处置给了被占地户。多数村民找了镇领导,他们说这笔款就是被占地户的。其它村民应该怎样维权。望集体一点的解答。谢谢专家。
回答数:567
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被占用户也仅仅只是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等,从您们的陈述来看,安置补偿款是对土地转为国有的补偿,理应归全体村民所有,如果村主任擅自处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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