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是这样的,我去上街买点东西,结果回来的时候,前面是调理电的,他们弄了一个绳子在那,是横在路上的,从这头一直都那头,绳子还特别细,也没弄个警示牌在那。然后我摔倒了,脸上有两处伤口,缝了好几针,最严重的是我的眼睛,因为绳子是从我眼上过去的,所以眼睛看不清了 一开始蒙城,后来住了一个星期,医生说去合肥看看吧,因为眼睛越来越严重了,所以又去了合肥。你看这个情况,他们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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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需要赔偿的,有问题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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