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8年5月26日在熟人那里借了20万元,欠条上写的是4分的利息,我本人签字按的手印,一个星期付8000元利息,刚还了2个月16000元的利息后出了点事情,一直没有钱归还本金和利息,今天借款人找到我,再不归还就去法院起诉我,其实我是想把房子卖掉只归还他本金,可是借款人说去法院起诉我后除了归还本金,最少还得付2分的利息,我想咨询一下他的欠款怎么归还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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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2020年8月前的按照两分,以后的一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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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利息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超过部分利息可以不还。如何还款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让法院依法判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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