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属于劳动纠纷范畴,但是当初协商支付工资日期的时候有具体的限定支付时限,并有欠条为依据。已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但是怕拖太久。我是否可以以违反《合同法》的处理方法直接以违反合同法进行起诉,再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支付办法的暂行规定》进行辩护,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回答数:6
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资,至于适用哪个法律,这个不影响要求支付工资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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