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出了个车祸,我是汽车,对方是电动车,交警判定结果是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双方决定协商解决,我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当时医院检查对方伤者有骨折现象,需静养三个月,且开具证明,而且对方丈夫也陪护了两个月,但保险公司只同意赔付伤者45天误工费,伤者丈夫10天陪护费,住院治疗费用也只同意赔付总数的85%,保险公司这样理赔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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