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对方全责 我是右脚多处骨折 右胸567肋骨骨折 创伤性湿肺 腰间盘软组织出血 右手腕韧带拉伤 医药费我自己拿的 对方保险公司拿一万 现在就是务工费 给按一天93给报销 我是在服装厂上班的厂子不大都是发现金的 公司给开了在职证明 工资证明 护理费也是93一天 都有证明 这样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获胜的机会大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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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对方是全责,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对方都是需要承担的,而且您有公司的证明以及相关票据,证据较为充分,获胜的几率是蛮大的,建议您在交通事故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权。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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