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夫妻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婚后有一套房子,首付是我们共同付的,但贷款都是我一个还的,平常生活我也没用过他的钱,房子会怎么判?还有一个孩子,一直都是他父母带的,现在想要回孩子,几率有多大?
回答数:82好评数:1
回答数:59
结婚以后购买的住房,如果你们夫妻对婚后的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无论首付是谁先出的,房子贷款是谁还的?一般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们只有一个孩子,如果离婚的话,法院会城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但是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得子女的意见。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33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57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