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婚女人跟我同居,我要分手她就到我家打闹,然后我把事情告诉她老公,她老公跟她恶意串通,以她喝农药为由,到我家打砸,最终在派出所的协调之下,在没有任何住院及药费证明之下给了她一万五千元,并写下以后不再往来,后她又以喝农药,身体差,强迫我再次与她同居,我其间我只要说分手,就到我家去我父母去闹 我现在想告她,该用什么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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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涉及法律和道德的问题。通过派出所协调一次性支付15000元属于补偿性的,就应当一刀两断,你们不能再来往。你们再次同居,己经触犯了道德底线,你可以报案或者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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