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公司从2017年-2019年1月存在大量的加班,公司使用微办公手机定位打卡,由于入职时公司告诉我们加班不需要提交申请,根据工作情况加班后直接打卡,在今年2月底离职后向公司索要加班费时,公司以打卡记录无法证明打卡时段是在工作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但是我这里有加班期间的项目执行记录,安排的项目量明显多于正常工作的工作量,因此才产生大量的加班,请问这个可以仲裁成功吗?
回答数:8475好评数:35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47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07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