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1月7号在矿山井下采场作业被垮塌矿山砸伤,左股骨粉碎性骨折,腰2椎压缩性骨折,右侧肋骨7根骨折,右肺创伤性湿肺及隔肌破裂等全身大小骨折十余处,住院治疗96天,期间共向单位借了本人家庭基本开支和营养品等15000元现金,后出院回家休养,休养期间又借了10000元,后于11月份做了初次伤残鉴定,结论为7级,单位不服,要求二次鉴定,但是在省里通知具体时间后单位却不提供二次鉴定的所有费用,包括食宿车费及鉴定必须的检查费,因为一年了一直处于休养状态,没有收入,手里没钱去省里,所以不准备去参加,但是不知道这样对以后二次手术和赔偿仲裁有没有影响,如果有,具体是什么影响,如果没有影响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9-01-17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