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2018年4月23日-2019年4月30日期中4月23日-6月22日为试用期,当时发的offer里写清楚了每月工资是8000元,但是劳动合同里写了是工资标准为1980元,只是每月到账的工资是以8000元发。现在合同于2019年4月30日到期,公司提出想要降薪才续约,我这边是拒绝的。公司给了一份合同离职申请及离职手续办理清册,但是并没有明确说明续约否,那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去做。
回答数:11253好评数:3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18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16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