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以抵账酒的名义借了别人8万,答应还15万,现在没有偿还能力,他到公安局告我诈骗,但是我没有不还钱,而且当时我有工作,他2个月后找我要钱,搞得我没有了工作,并且当时我也同意卖给他朋友房子去还钱,结果他朋友不买了,这个钱就还不上了,请问这样算是诈骗吗?公安局会立案吗?
回答数:29182好评数:1427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36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87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