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上班,试用期一个月,我做了2个月多3天,我4月17号跟他说做到月底,然后到月底他没找到人,说要人接上来才能走,如果走了不去,5月份当旷工来处理,而且工资她说要按照最低标准来说。我有什么可以维权的,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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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否则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找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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