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私人经营的清吧上班,一个有三个老板,但是合法经营者是其中一个老板的妻子,现在店面已经关门,老板欠我1万元工资没有发,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我们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我有每个月的转账记录等证据,已经找过劳动局,只让我自己协商,老板现在态度极差,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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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和他们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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