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之前再代理记账公司上班,16年的时候收了客户50分发票,但是我17年就已经离职了,现在他说发票找不到了,要我赔钱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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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职的原单位业务与您无关,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不予理会对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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