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很冒昧的打扰,我三年前离婚自己抚养小孩,这两年做生意失败,欠下朋友钱,还有很多网贷,现在真没能力偿还。现在网贷天天电话轰炸我通讯录里的所有朋友与亲戚,我现在连死的心都有,该怎么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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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借款金额,不得在给与之前进行预先扣除,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对方暴力催贷的,建议您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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