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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律师

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我八月底骑电动车跟一辆摩托车撞一起,对方手腕处骨折,当时没有报警,我也带她去检查去看了,后面去174医院看,打了石膏,医生建议打石膏长,后面我们双方协商私了,每个月带她复查,所有医疗费用我们出,再给她1万生活,护理费,如果三个月后检查她手长好了,就这样了结,今天我老公带她去检查,医生说话长好了,一个月后复查一次也行,不复查也可以,六个月不要干重活就可以了,现在她又要求我们给她3万赔偿

首先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但是当时没有报警没有划分责任,所以我方要赔偿多少钱?并没有责任予以确定,而且单单手腕处骨折一般是不构成伤残的,最多是赔偿我们责任内的医药费和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