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如果起诉离婚的话,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和解释,户口不在居住地的个别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就近实现离婚目的,具体情况如下:(1)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生活一年以上的,原告可在居住地起诉离婚;(2)双方在居住地生活工作一年以上者,可在居住地起诉离婚;(3)一方若因刑事犯罪而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原告又在居住地生活一年以上者,可在居住地起诉离婚;(4)被告在部队服役,原告在居住地生活一年以上者,可在居住地离婚。因此,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达到离婚目的。双方都在居住地工作一年以上者,又对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达成了一致意见,可在居住地以非常快的速度离婚。
答您好,请您确认一下丢失的是离婚证还是离婚协议,如果是离婚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如果是离婚协议丢失,您可以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