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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令明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刑事辩护/行政纠纷/合同纠纷

离婚时房子过户给对方,但离婚协议上明确自己享有永久居住权,根据《民法典》这个有没有法律效力?需不需要去登记?什么部门可以登记?谢谢!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法进行登记

假如责任为37开 我7他3 医药费为5万 保险只垫付3.5万剩下的1.5我是不是就不用垫付了

狠垫付没有任何关系,你全责不垫付也没问题

你好,我在小象优品上带了2次,一次贷了8000,到手6000元,我按时还了8000多,第二次贷了8000,到手6000元,还了2期,后面一时没钱还,就逾期了,他们天天给我家人朋友打电话,我就没有在还,差不多2年了,这个我应该怎么处理

积极还款,这不是你违约的根本理由

没有结婚证,离婚的话怎么办,如果孩子给女方,男方是不是要给生活费

首先没有结婚证不叫婚姻更扯不到离婚,孩子无论结婚否都按照婚姻关系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