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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洁律师
陕西睿普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劳动人事
出借人每月都收到4%利息费用,以现金的方式收取,但是没有任何收到利息的收据凭证,到了还款时间,到法院申请让借款人归还本金的时候,需要扣除曾经收取的利息费用吗?
答
如果你主张有利息,对方也有还息的证据,多出利息最高限部分要计入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