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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海滨律师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

海外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纠纷/知识产权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在上课时遭学生绊倒,骨折住院,请问能否认定工伤,是否需要学生家长出钱赔偿

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存在故意绊倒情节,应当承当一定的责任

您好封律师:我想问一下,法院宣判没收监是要给办理监外执行吗?办理监外执行需要多久通知犯人?

1.法院如果决定要收监执行,判决前就会把取保的被告人收押。现在判决出来,人还在外面,理论上就应当是符合监外执行条件。2.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此情形,法院正常要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通知被告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3.至于通知的时限,司法解释没有明文限定。

因换恶心高血压和陈旧性心肌梗死在看守所办理了取保候审,法院判决两年有机徒刑宣判后没有收监。以后法院会怎么处理。

这个是执行的问题。判决后,不适合收监执行的,可以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