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儿童影楼上班,上了三四个月老板才让我签了合同,因为我家人帮我找了稳定的工作,当时签的时候我就给他说了我今年年底就走,然后他也没给我细看,说没事儿,只要你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就可以,然后就让我签了合同,合同给我也没给,他两份都拿走了,然后我十一月八号打了辞职报告,他们也同意了,但是接着过了几周店里主管就在大会上说离职要提前两个月辞职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的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所谓离职要提前二个月的说法无法律依据。第二,你上班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自第二月起至第四个月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第三,协商不成的,你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以上请求。